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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借钱不还起诉开庭时,需要讲述借款事实、证据情况、主张和诉求等方面。
在借钱不还的起诉开庭中,以下是一些重要的方面需要讲述。首先,要清晰地阐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包括借款的时间、地点、方式、金额等具体细节。这能让法庭对整个借贷关系有一个全面准确的了解。
接着,详细说明所掌握的证据情况。比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要解释这些证据如何能够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以及对方未还款的情况。
还要明确自己的主张和诉求,例如要求对方归还借款本金、支付利息、承担诉讼费用等。说明这些主张的依据和合理性。
在讲述过程中,要注意语言表达的准确性和逻辑性,避免过于情绪化或模糊不清的表述。要以事实和证据为基础,有条理地进行陈述。同时,要尊重法庭秩序和法官的指示。
此外,可能会面临对方的反驳和质疑,要做好应对准备,对对方可能提出的观点和证据进行有理有据的回应。如果有必要,可以请律师协助进行专业的陈述和辩论。
总之,在借钱不还起诉开庭时,要全面、准确、有条理地讲述相关内容,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促使法庭做出公正的判决。借款事实的清晰呈现、证据的有力支持以及合理诉求的明确表达都是至关重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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