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白楚玄
在“知假买假”与“假一赔十”的较量中,法律的天平找到了新的平衡点。
近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正式实施,为这一争议话题划定依法裁量的统一规则。
从此,“合理生活消费需要”成为判罚的关键词,让职业打假与商家维权在法律的框架下找到了各自的定位。
职业打假是一把“双刃剑”
一盘餐厅常见的凉菜——拍黄瓜,竟成职业打假人的“狙击目标”。
2023年,上海一名职业打假人针对“无证拍黄瓜”向1372家餐饮店提出高额索赔。类似事件在湖南亦上演,湖南一对父子曾频繁举报当地饭馆“拍黄瓜”49次,要求餐企高额赔偿。
此类利用规则恶意维权,索要高额赔偿的“知假买假”案例并非孤例。从“男子分46次买46个过期鸭蛋索赔4.6万元”,到网售自制腊肠被指“三无”遭十倍索赔风波,再到“一人因‘赤砂糖冒充红糖’打100多场官司”……近年来,不少职业打假人穿梭于市场,主动搜寻那些隐藏在商品背后的瑕疵,各类令人啼笑皆非的“知假买假”索赔事件时有发生。
“知假买假”并非法律概念,在食品药品领域指购买者明知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为假药劣药,仍购买并维权索赔的行为。
客观而言,部分职业打假人在净化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发挥了作用。然而,这场看似正义的“打假”行动,却逐渐变味,一些职业打假人的逐利本性逐渐暴露。利用惩罚性赔偿制度进行牟利,形成团伙化、链条化操作,购买商品后录制开箱视频,一旦发现瑕疵便让商家赔钱,更有甚者直接起诉卖家。这种低成本高回报的“生意”,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在各类社交平台上,职业打假人的招募信息随处可见,甚至形成了灰色产业链,让不少商家叫苦。
“知假买假”索赔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社会各界对此争议不断。
明确判罚标尺
“我们总是提心吊胆,生怕一不小心就被职业打假人盯上。”一家小餐馆的老板张先生苦笑着告诉记者。
“我们既支持正当维权,也坚决反对恶意索赔。”一位茶叶电商负责人无奈地表示。
针对职业打假现象,相关部门早有规范。《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自2020年起实施,明确非生活消费需求的投诉不予受理。随着《解释》的出台,“合理消费”成为判罚标尺,有效缓解了商家被恶意索赔的忧虑。
《解释》明确,普通消费者依据实际支付价款计算惩罚性赔偿,确保消费者权益;同时,对职业打假人的恶意高额、连续及反复索赔行为进行规制。具体而言,《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对于“知假买假”者恶意高额索赔,在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依法支持其惩罚性赔偿请求。第十三条规定,对于“知假买假”者连续购买后索赔,按多次购买相同食品的总数,在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支持其惩罚性赔偿请求。第十四条规定,对于“知假买假”者连续购买并反复索赔,应当综合考虑保质期、普通消费者通常消费习惯、购买者的购买频次等因素,在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支持其惩罚性赔偿请求。
“《解释》回应了生产经营者的关切,一是对恶意高额索赔、连续购买索赔和反复索赔等疑难问题进行细化规定;二是对代购人、小摊贩、小作坊等现实业态的法律风险从保障消费者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等维度进行规范;三是引入司法建议制度,引导有关行政机关、生产者或者经营者配合协调,共同处理食品药品领域纠纷,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武汉大学大健康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周围分析指出。
呼吁各方形成合力
目前,《解释》已应用于司法实践中。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泾源县法院审理了一起“职业打假”案,原告王某网购“补肾壮阳丸”后送检,发现含违禁成分“他达拉非”。王某提起诉讼,诉请被告马某退款3000元及十倍赔偿并加上检测费共计34500元。泾源县法院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解释》第十条规定,认定王某的行为明显具有事先的准备性、取证的专业性等特点,与普通消费者的通常消费习惯不同,驳回其惩罚性赔偿请求,并将被告违法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这个规定好,统一了标准,看那些‘知假买假’者还敢不敢嚣张!”新规得到网民广泛好评,认为其统一了标准,震慑了恶意索赔人。
此外,还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对于“知假买假”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和惩治,才能遏制违法行为、保护食品药品安全。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指出,普通消费者的个体维权,往往存在举证难、维权成本高等问题。如果有关部门能够继续加大公益诉讼的力度,包括针对不特定多数的消费者权益受损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能够起到公益诉讼一起案件、解决一片问题的效果。期待各方形成合力,依法支持检察机关、包括省级以上的消费者协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
2024年8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陈宜芳透露,最高人民法院还将与行政主管部门就加强民事审判与行政执法的衔接机制进行协商,完善合作机制,形成法治合力;依法支持检察机关、有关组织提起公益诉讼,发挥公益诉讼打击和遏制市场主体违法行为的作用,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格局。
编辑:白楚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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