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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律师社会责任与执业保障条例》宣讲会举行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罗莎莎 通讯员 李娟

2024年12月1日,明确律师社会责任的地方性法规《南京市律师社会责任与执业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引导全市律师更加全面深刻地理解《条例》内容,充分认识律师履行社会责任与执业保障的辩证关系,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近日,江苏省南京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在金陵图书馆举行了《南京市律师社会责任与执业保障条例》宣讲会。南京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王庆出席并讲话。

宣讲会由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刘伟主持。会上,刘伟结合宣传动画介绍了《条例》的相关内容及特色亮点。《条例》立足律师职业特点和专业优势,调整梳理了律师的法治责任、基层社会治理责任、经济责任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律师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领域及项目。同时,鼓励律师结合经济和社会发展特点与实际需要,创新开发法律服务产品,鼓励其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提供公益性、专业性、综合性法律服务。

王庆在讲话中指出,南京律师有讲政治的大局观,有敢担当的责任感,有讲奉献的好品格,《条例》的出台,既是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重视、支持和肯定律师工作的结果,也是全市律师多年来无私奉献、努力实践、积极创新的结晶。全市各相关部门尤其是政法各单位,在支持保障律师执业方面探索了不少有效做法,为《条例》的顺利完成创造了条件。他对《条例》的贯彻落实提出三方面要求:一是在认识方面,要把握社会责任与执业保障的辩证关系,形成良性互动发展局面;二是在实践方面,要做好《条例》学习宣传,推动会员履行社会责任;三是在保障方面,要强化对外沟通联系,提升执业活动保障水平。

编辑:徐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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