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雪泓 实习生 高硕
工商虚假登记干扰正常的公司登记注册秩序,损害法律权威,严重侵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12月24日,记者从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了解到,2020年以来,该院共审结虚假工商登记行政诉讼案件57件。法院提示,一旦发现“被法定代表人”“被股东”的情形,要第一时间向工商登记部门申诉或向法院起诉,合理选择救济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虚假登记潜伏周期长,受侵害人发现时通常已被冒名了很久。”昌平法院副院长张宝武介绍,在该院审结的57件案件中,约有半数受侵害人得知登记存在的时候是突然受到了实际侵害,如承担了市场主体的相关法律责任,或影响人事录用、职称考评,且大部分案件距离虚假登记的时间已经超过一年。
张宝武介绍,工商登记行为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工商登记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同时,自工商登记作出之日起不超过五年。审判实践中,当事人常因对上述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等了解不足,导致35.1%的案件被法院从程序上裁定驳回起诉。大量以虚假工商登记为由起诉的行政案件,同时存在企业经营、遗产继承等民事纠纷,行民交叉情形较为普遍。此外,工商登记机关主动纠错率高,近五年虚假工商登记行政案件撤诉率达38.6%,有效降低了受侵害人的维权成本。
昌平法院调研发现,当事人对个人身份证件以及签字文件保护意识不足是虚假工商登记案件多发的重要原因。当事人在得知信息泄露后未进行及时有效的补救,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个别工商登记代办机构诸多不规范行为、群众对自身工商登记情况关注较少也容易导致纠纷发生。
对此,昌平法院提示公众妥善保管个人身份信息,不要应他人请求帮忙参与市场主体的注册或其他事项。当身份证遗失或被盗时,应及时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法院还呼吁工商部门加强对申请材料的审查力度,完善工商登记自行纠错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代办机构加强惩戒,规范市场秩序。
“对于被冒名登记申请撤销虚假登记行为的,现场核验其身份和材料后,符合受理条件的,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受理。”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李欣介绍,当前“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网站实行“实名认证+业务确认”双认证方式,通过实名确认和检测对比,大大减少了冒名登记的风险。针对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部分经营主体伪造登记材料等行为,昌平市场监管局建立了经营主体“灰名单”机制,将疑似“关门”“跑路”或者“查无”的主体锁入“灰名单”数据库,有效遏制了相关经营主体的恶意注销行为。
编辑:李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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